在社交媒體名稱中使用「安利」或「Amway」 等字眼是否適當?
這樣的做法是不被允許的。這不僅侵犯了安利公司的商標權,還可能造成公眾對安利(香港)官方社交媒體和安利企業家(ABO)個人社交媒體的混淆。
所有安利的商標,如「安利」、「AMWAY」、「紐崔萊」、「雅姿」、「XS」等,均屬於安利公司的知識產權。因此,在未經公司允許的情況下,在社交媒體的名稱、帳戶名稱或頁面名稱中擅自使用相關名稱是不被允許的。
如果ABO在網上分享使用心得時需要使用安利相關的圖片,可以在安利資源中心獲取商標、標誌作品、產品照片以及其他與公司相關的圖像,毋須事先獲得公司批准。在社交媒體平台(如Facebook、Instagram或網站)上,ABO可以在「關於我」、「個人資訊」等欄位使用安利擁有的品牌名稱(僅限文字),以描述ABO與安利之間的關係,這是被允許的。
舉例: